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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2023-05-27 16:46:15 8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五巡察组从2023年3月14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对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区委有关要求,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166255062,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546号投资大厦917室,邮编518172,信封上注明“区委第五巡察组收”;在投资大厦(1楼大堂、8楼、9楼、10楼、3楼楼梯间)、龙岗汽车总站2楼电梯口、华特大厦16楼楼梯间、投资大厦6-7层楼梯间、保安公司大楼右侧楼梯一楼转二楼楼梯间、市政再生公司(龙岗天安数码城3栋B座701)前台、坪地公司七楼、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如意路36区97号西粮食公司一楼大堂外侧、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八号(九楼至十楼楼梯间)、龙岗区龙城街道城市花园会所办公楼西侧二三楼之间楼梯间、投资大厦7楼楼梯间、天安数码城3栋A座11楼正门旁、体育公园公司行政楼一楼楼梯间、丰隆深港科技园5A栋10楼、布吉投资公司本部前台、龙岗区供销办公大楼门口各设置1个“区委第五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27日。

     为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区委巡察办设立监督电话,号码为18100281502,主要受理巡察组纪律作风问题的反映,受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27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们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第五巡察组

                               2023年3月14日